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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凶手
潮湿阴暗地下室里,摆着一张床,一台电视,跟一个小桌子,四处是凌乱的垃圾,一个微胖的中年男子,穿了一件松垮垮的白色背心,正一边看着电视,一边在小桌子上扒饭,压根没发觉身后悄悄走来一个人。
直到他听见一声枪响。
砰!
那男人从位子上跳起来,差点没失禁。
幸好那子弹打在桌脚。
他一转头,却看见那个金发男人拿着枪指着他。
此时,路是惊讶的,“是你?”
男人发着抖,但眼神里的愤怒却多于恐惧,“对,是我。”
这眼神勾起了路的记忆,那是在一年前的事......
某天,失乐坊来了这么一位客人。
男子当时比现在看起来还要胖许多,他拿着一片金子来到路面前。
“听说你们任何东西都能复制,我想复制这东西可以吗?”
路不屑地看着男子,“沙麦,说我们的规矩给他听。”
沙麦那大块头站在男子身边,居高临下,用平平的音调说道:“我们不复制金钱,因为钞票是这世界上最没有价值的复制品。”
没想男子竟然理直气壮,“我这又不是钞票!”
路看着白痴似的看着眼前这位胖大叔,“你复制金子不是要拿来换钞票,难不成拿来吃的吗?”
此时在地下室里,路想起来了。
“你的名字叫做多福。”
比起那时,多福此时看起来真是历尽沧桑,消瘦了一大圈,“没错,我就是多福,我就是当初被你拒于门外的那个人!”
那个时候,多福心想来硬的不行,便想用苦肉计。
“不是啊,老板,你有所不知啊…...”
路小声滴咕着:“这么老掉牙的开头......”
多福装作没听见,继续道:“我最近失业了,但我家里有老婆有两个孩子要养,我这个年纪想要找到好工作也很困难了,就想有点钱创个业,让家里好过点......”
“不好意思啊,银行在隔壁请左转出去,我这不是给人借钱的。”路掏掏耳朵,这种话他都听到耳朵要长茧了。
“不是啊,老板,你有所不知啊…...”
路摊手,不是啊,大叔,我不想知啊…...“沙麦,送客。”
“是。”